发布时间:2024-04-10 09:58:13丨浏览:1382
鸡西市人民政府文件
鸡政发〔2024〕9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的实施方案》业经2024年5月29日中共鸡西市人民政府党组第6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建设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黑发〔202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美丽龙江、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建设,持续高质量推动鸡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绿色经济发达、生产生活低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鸡西。
(一)生态为民、系统推进。坚持以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导向,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一系列关系,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锻长板、补短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黑发〔2024〕7号),聚焦“双碳”目标,统筹推动标准创新、科技创新,全面落实人才振兴战略,不断强化区域合作共享,培育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发展要素流动整合,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统筹推动经济增长、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水体优良比例持续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生态本底优势更加稳固,森林覆盖率达到29.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0%。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23年下降1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下降9%左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稳定在360万亩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分别达到80%、70%和70%,低碳成为鸡西振兴发展最鲜明的特质,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靓丽的底色。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展望2035年,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二氧化碳排放量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健康优美,全面建成现代化绿色鸡西。
二、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地
(一)构建绿色发展国土空间格局。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系统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空间布局。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施水资源差别化管理。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政策,强化各类行业政策及发展规划与分区管控成果协调衔接,源头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严把能评关、环评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政府,后续内容均需县(市)区政府配合,不再逐一列出)
(二)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着力防控化解生态风险,加强兴凯湖、乌苏里江沿岸生态功能区保护,推进重点国有林区保护。将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的县级行政区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重点,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推动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巩固生态屏障绿色发展基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继续推进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兴凯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强化兴凯湖湿地等重要珍稀候鸟迁徙繁殖地保护管理。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到202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9.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公顷。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全部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兴凯湖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节水增容科学保障生态流量。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统筹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6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5%左右。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实施节水行动,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分行业推进节水示范建设,统筹多源互补的农村供水体系建设。健全水利防洪减灾基础设施网络,实施重点区域蓄滞洪区提升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价,落实省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办法,编制更新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约束作用,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自然资源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争取国家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发展碳汇经济,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谋划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坚持生态利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绿色家园
(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坚持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和形象。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建设,大力推动城市绿化,让城市再现水清岸绿景美。到2026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七)推动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打造信息化、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供热主干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等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推进智慧化运行管理,到2026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定控制在9%。推动市政照明节能改造,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道路照明改造建设。积极推进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持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6年,地级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八)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统筹市场需求与绿色生活创建,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进行全装修交付,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深化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节能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县(市)区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6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九)全过程实施工程绿色建设。稳步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拓展BIM技术应用,参与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分类、计量制度,引导企业就地处置利用建筑垃圾。积极推进公共建筑分区计量供热,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综合节能改造,优先推动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到2026年,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低于300吨,全市智慧供热覆盖面积达到29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将绿色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不断实现。实施黑土地保护行动,推动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到2026年,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稳定在360万亩以上。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河道沟塘和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畜禽粪污、生活污水规范化处置,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乡村绿化。到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率达到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95%以上村庄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建成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5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一)全面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兴凯湖和穆棱河流域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治理、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等一批标志性战役,着力做好“三山三水”生态文章。坚持“刚性执法、柔性有为”,持续严密以排污许可制度执行和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为引领,以污防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落脚,以黑土耕地保护、危险废物监管、涉水气土专项污染防治、涉煤企业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为重点,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底线的环境执法构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幸福和美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二)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下发《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鸡政发〔2024〕6号),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重点工程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效减排为重点,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通过产业、能源、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源头防控、面源治理等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6年,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50吨、1487.43吨,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达标并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三)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整治行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以穆棱河、兴凯湖等流域为重点的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守护“水源水”,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管好“工业水”,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建设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处理“城镇水”,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治理“身边水”,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应对蓝藻水华等生态灾害,推进江河湖库清漂治理。谋划美丽河湖创建。到2026年,全市入河排污口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水体优良比例持续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四)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聚焦重有色金属、煤炭、石墨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重金属超标风险。精研“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推进“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突出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地
(十五)加快核心技术赋能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围绕石墨产业延链补链、煤炭及新型能源化工、绿色食品、生物经济等领域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对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提升技术源头供合能力。到2026年,实施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新质生产力领域重点研发项目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体系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供给体系,畅通科研成果转化快车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加速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激活科技转化内生动力。到2026年,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活动5场,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到5家,发布科技成果12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七)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平台。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依托我市资源优势,集聚科技研发资源,发挥已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聚焦全市石墨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业、智能矿山机电等产业,围绕各高新技术领域新产品研发,开展重大关键制备技术攻关,积极建设绿色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产业创新战略力量。到2026年,建设绿色科技创新平台达到3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八)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培养。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队伍。依托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技师学院、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加快培养转型升级技术人才。实施“人才归巢”计划,吸引人才回鸡西、来鸡西创新创业。落实省级人才支持计划,培养、稳定和引进绿色发展领域科技人才,在创新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加强服务,创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十九)加快推动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紧抓入选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机遇,创新能源、工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和模式,推进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强度同步下降,助力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到2026年,创建煤炭资源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模式路径和政策举措,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工作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成为从“黑金”“黄金”到“绿金”的转型样板城市,总结形成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化产品,实施企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改造,打造绿色产业链。全面振兴煤机装备制造产业,提升企业绿色化水平,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带动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等重点产品快速发展。扶持煤机配套中小企业发展部件、配件、特种矿用产品,提高配套能力和水平。提升石墨配套装备制造能力,推动石墨产业上下游成龙配套。支持有意愿的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扩大配套产品比重。到2026年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绿色工厂创建取得明显进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一)加快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坚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以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产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壮大新材料、先进制造等绿色产业规模,在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处理、挖掘分析、可视化和安全等领域引进关键技术,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绿色智算中心、数据中心,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布局。坚持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以前瞻性科技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超前布局深空、深海、深地、未来生物、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围绕“双碳”目标,加快布局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高性能储能、中深层地热能、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未来产业,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场景创新共同驱动的未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经济体系。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黑土耕地数量不减、质量巩固提升。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加快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和大载荷农业无人机等装备推广应用,强化“黑土优品”标准引领,扩大绿色有机食品产业规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服务业提质增效。持续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引导支持检验检测认证、商务法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等业态绿色转型,促进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围绕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要求,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集中管理运营和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老龄工作成员单位)
(二十五)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坚持全域四季发展,深度开发大界江、大界湖、大湿地、大冰雪等旅游优势资源,持续塑造“梦幻兴凯湖、悠然乌苏里、神秘珍宝岛、青春北大荒、烯旺鸡西城”生态旅游品牌。以虎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兴凯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为引领,加快兴凯湖、虎头等核心景区开发,做优休闲度假、避暑康养、湿地观光、赏冰乐雪、文旅融合等四季旅游产品。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边疆文化、冰雪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深度融合。整合宣传资源和渠道,强化新媒体营销,承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快构建适应旅游发展的标准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权益,凝聚诚信正能量,彰显鸡西旅游新形象。(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发展壮大绿色能源产业,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二十六)加快建设绿色安全新型能源供给体系。优化电力结构,提高供电质量。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探索开展绿色能源利用。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降低煤炭在终端分散利用比例,对大中型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扩大新能源非电直接利用规模。开展能源关键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和科技攻关。建设全国重要的“风光水火储”绿色能源装备全产业链制造基地。到2026年,全市清洁取暖率提高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七)加快建设绿色安全能源开发利用体系。促进煤炭行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推进煤矿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三化”深度融合,建设绿色智能矿山。综合开发利用煤系共伴生资源,到2026年瓦斯抽采利用量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加快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建设,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煤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八)加快建设绿色安全新型电力体系。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聚焦建设千亿级新能源(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统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落实“氢绿龙江”行动计划,加快密山柳毛湖20万千瓦风电、鸡东20万千瓦风电、永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等项目建设,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效应。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建设多层次智能化新型调度运行体系。有序推进新能源产消一体化试点等项目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高绿电自消纳能力。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鼓励老旧煤电机组和风电机组以旧换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九)加快建设绿色安全能源消费体系。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速,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加快构建适应寒地特点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供暖模式,有序推广电储热、地热能、生物质、工业余热等新型供暖方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七、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绿色交通枢纽
(三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交通枢纽场站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深入推进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到2026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72%,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长0.8%以上。加强营运船舶污染防治,营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密山海关、虎林海关等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三十一)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不断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综合能效,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到2026年实现“公转铁”运量25万吨。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交通枢纽实现“零换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三十二)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铁路装备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加快更新老旧型铁路内燃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鼓励更新机场10年以上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公交车更新替代,支持氢能源、甲醇公交车等绿色能源车辆示范应用,推动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6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3年下降5%。(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八、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十三)树牢绿色生活理念。深化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广大群众培养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践行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对外卖、宴席、食堂等方面的餐饮浪费进行治理。大力倡导使用可降解制品,减少塑料等一次性制品消费。推动节地葬、生态葬等绿色殡葬,推行网络祭扫、集体公祭等绿色祭扫方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四)加快健全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县(市)区、乡(镇)、村(屯)的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大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到2026年,力争年度二手车交易量达到3万辆,废旧家电拆解量达到30万台。有序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五)积极扩大绿色消费。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优先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比大、但购置成本较高的大宗耐用消费品报废更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政策,确保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规模达到90%以上。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环保低碳产品。到2026年,绿色消费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九、加快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建设,科学构建和完善绿色服务保障体系
(三十六)坚持绿色发展标准引领。推动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配合省级部门开展健全绿色产品质量分级规则和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火电、煤化工、焦炭等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不断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七)加强绿色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能源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等领域法治监督。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八)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节能节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十九)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健全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完善促进绿电消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开展电力绿色认证,鼓励发用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十)深化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围绕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贸易、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国际合作。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东北虎保护国际生态廊道建设及重要栖息地恢复和修复,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依托中俄界湖兴凯湖等风景名胜,建设现代化生态口岸,展示中华风采、国家形象,打造美丽边境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生态环境局、黑龙江省鸡西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层层压实落靠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临现场、亲自指挥,定期研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不断丰富绿色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全社会普及绿色低碳理念,讲好绿色发展故事,为绿色龙江鸡西实践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