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10:15:58丨浏览:1382
虎政发〔2024〕3 号
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15 日
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意 见》(黑自然资发〔2021〕232 号),结合虎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 决策部署,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构建长 效机制,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 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矿业发 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 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发展目标,制 定规划、产业政策和建设标准。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重点 抓好矿山设计、建设、采矿、选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闭坑等 关键环节绿色矿山建设的落实。
2.标准领跑、政策激励。按照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 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 关系和谐化的总体要求,分行业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行
业领先企业制定领跑标准。制定支持绿色矿山发展产业政策,发 挥政府激励导向作用。
3.环保优先、防治结合。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各级各类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一律不准新设立探矿权和采矿权, 现有矿业权要按照有关规定逐步退出。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 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预防和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 坏。
4.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勘查,推进地质找矿理论研 究与技术、装备创新,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广 绿色勘查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发挥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的 引领和标杆作用。
二、建设目标
构建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绿色勘查,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 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 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建立绿色勘查、绿色矿山 建设、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 制,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 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 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绿色矿业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按照绿色勘查技术 规范执行,新上勘查项目必须符合绿色勘查技术规范;二是严格 采矿权准入条件,新立采矿权必须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二)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按照制定的标准,新建矿山 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同时加快推进生产矿山建设绿色 矿山的工作力度。
(三)加快推广实施绿色勘查。一是加强绿色勘查宣传,加 大对广大地勘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地勘从业人员形成对绿色 勘查理念的认同,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根植于地勘项目和参与项 目人员的心中;二是坚持绿色勘查创新。探索研究推广应用无人 机航空物探、浅钻、便携式钻机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地质找 矿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推动相关制度创新, 修改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使之更加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 四)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 用,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行政辖区内的绿 色矿山建设。一是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要认真编制实施各级 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总体要求,优 化矿山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二是调整矿业产 业结构。将化解过剩产能与推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和解决 失去生存发展条件的矿山企业密切结合起来,推动矿业规模化、 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引导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 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
四、政策措施
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用矿、 用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矿业发展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 要意义,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市级沟通协调机制,负责落实绿 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编制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 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市域内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申报。
(二)规范有序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做好日常 监督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编 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应 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互通的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 享互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按规 定履行义务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市政府也 将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5 日印发
共印 18 份。